河北新闻网讯(胡婵娟、张帆)按照河北秦皇岛市人社局近日出台的《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抗疫情、促发展、帮企业、百日行”活动方案》,自2月21日起,秦皇岛市人社局将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通过联系企业集中开展问需求送政策送服务,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复工信息,实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切实将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行线上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加强劳务输出返岗组织、发放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等多项惠企措施用在刀刃上,帮企业渡难关、促复工降损失。
就业服务不打烊
积极开展千企万岗就业援助月线上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充分利用河北公共招聘网、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切实服务好企业招工。对重点用工企业,安排专人对接,线上线下联动,千方百计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充分发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潜力,多渠道多方位保障企业用工。及时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官网发布返岗复工信息。企业可通河北公共招聘网、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在线注册提交用工需求。
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城乡“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发放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重大工程提供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服务的,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培训资源,组织企业职工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参加技能提升行动,采取线上集中理论学习、线下分散实训的方式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已复工并有条件分批开展实操培训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批开班申请,可预拨40%培训补贴资金,参训人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培训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规定予以结算。
推行线上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为创办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开展线上专项公共就业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服务,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微课、专家指导、政策咨询、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给予一次性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补贴。
鼓励企业招用见习人员。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有招用16~24周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需求的,直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招用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给予3~12个月青年见习补贴。
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鼓励创业园区减免费用。鼓励创业就业园区减免疫情防控期间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对疫情期间主动为入驻企业减免费用,积极服务企业正常经营的创业就业园区,优先认定市级示范园区和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园区。
加强劳务输出返岗组织。鼓励县区和企业加强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接,开通劳务输出直通车,“点对点”接送方式组织员工返企,加强与京津地区劳务协作。
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围绕疫情防控开发疫情统计、社区(村)疫情监测、社区(村)疫情防控、病毒消杀、防控物资看管分发、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做好就业失业登记。推动应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北人社”手机APP模块线上渠道申领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业务。
社保巧用“减免补”
实施阶段性延、免、减、缓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在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含个人缴费部分),可延长到3月份办理或补办,在3月底前完成缴费的,2月份、3月份不产生滞纳金。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下的参保企业,按照6个月的秦皇岛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待河北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明确认定条件后立即执行。裁员率暂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减去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差,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比较确定。
执行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单位按照秦皇岛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核定2020年度缴费费率,新核定后的费率从2020年2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