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2月4日0-24时,保定市新增确诊病例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例,现已治愈出院2例,目前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了隔离措施。
>>现将新增4例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14例:男,48岁,湖北大冶市人,常住涿州。1月19日患者自驾到湖北大冶市,1月26日自驾返回涿州。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5例:女,38岁,河南安阳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4例为夫妻关系。1月19日到26日与第14例行程轨迹相同。1月29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6例:男,44岁,保定市人,常住涿州。1月19日自驾到厦门,1月26日自驾返回涿州。1月27日到31日到赵各庄村做义工,期间佩戴口罩。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第17例:女,42岁,保定市人,常住涿州。与第16例为夫妻关系。1月19日到26日与第16例行程轨迹相同。2月2日就诊于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2月4日确诊。
•邢台
截至2月4日24时,邢台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6例,现将其行程轨迹予以提示。
>>现将16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1:男,34岁,常年在武汉做生意,家住清河县,1月14日乘T156次列车从汉口至麻城,麻城中转,乘K1454次列车于1月15日到达清河站,其父驾车将其接至家中,1月18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3日自驾车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2:男,41岁,长期在武汉经商,临西县人,1月13日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回到临西县家中,1月20日出现发烧、乏力症状,1月23日因发热、乏力到临西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3:男,21岁,巨鹿县人,现就读武汉某学院,1月18日自武昌乘Z336次列车3车返邢,1月19日上午乘坐车牌为冀EB8298的公交车从邢台返回巨鹿,1月19日19时13分至21时9分在巨鹿县城传奇网吧上网,1月22日12时7分至12时51分在县城粥依阁就餐,1月22日下午13时22分至15时22分在县城纯歌派对二楼唱歌,1月23日下午15时至17时到县城信誉商厦、中酷服装城、369购物中心购物,1月27日因发热、乏力到巨鹿县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4:女,68岁,隆尧县人,1月10日上午参加病例5的家长会,1月21日参加村邻居喜宴,1月22日在村理发店剪头发,1月22至27日居家未外出,1月28日因发热、咳嗽到隆尧县医院就诊,1月29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危重。
病例5:男,5岁,隆尧县人,系病例4、病例8患者之孙儿,其父亲在武汉打工,1月21日参加村邻居喜宴,1月25日到隆尧县中西医结合门诊内科就诊,1月28日因发热到隆尧县医院就诊,1月29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6:男,59岁,家住清河县,有武汉居住史,1月16日由武汉乘坐K4094次火车返回清河,由女儿开车接站回清河家中,1月28日因发热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30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7:男 33岁,家住清河县,系病例6之子,1月19日自驾车从武汉返回清河县,1月28日因发热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30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8:男,61岁,隆尧县人,系病例4的爱人,1月15至20日每天接送孙女上特长班,1月21日参加村邻居喜宴,1月30日因发热伴咳嗽到隆尧县医院就诊,1月31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9:女,10岁,隆尧县人,系病例4、病例8之孙女,1月1日至9日上学,1月10日参加放假班会,1月13日至20日上特长班,1月21日参加村邻居喜宴,1月28日因发热到隆尧县医院就诊,1月31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0:女,65岁,新河县人,长期居住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开发区,1月21日从武汉乘坐G520次列车11车到石家庄站下车,其亲属接其回新河老家,1月30日因发热到新河县医院就诊,1月31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较重。
病例11:女,49岁,宁晋县人,无武汉旅居史,1月17日与武汉回乡人员李某有密切接触(李某目前正在隔离观察),1月31日因间断发热到宁晋县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2:女,55岁,威县人,1月20日由武汉自驾车返回威县老家,1月24日因发热在家自服药体温恢复正常,1月30日出现无明显诱因胸闷症状到威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3:男,31岁,邢台县人,1月20日从武汉乘坐G72次列车13车返回邢台,下午16时30分左右乘坐20路公交车至邢台银行下车,转乘14路回村,1月25日外出拜年,1月27日至30日居家隔离,1月31日到邢台县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4:男,35岁,柏乡县人,1月23日由武汉自驾车返回柏乡县老家,1月23日至2月1日在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到柏乡县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5:女,34岁,家住清河县,系病例6之女,2月1日因间断咳嗽、咳痰到清河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16:男,41岁,广宗县人,长期在武汉市江岸区居住,1月21日驾驶私家车自武汉到广宗,当日12时在河南省息县服务区停留,19时在邯郸邱县服务区停留,1月22日到产业路李樊村段赵发俊家具店、钟永利家具店购物,1月23日到威县其岳母家探亲,当日10时到广宗县城西行君之梦家纺门市、诚信布业门市、完美布艺家纺门市购物,11时到信天超市购物,1月24日17时到本村中心超市购物,18时到和平路与复兴路交叉口恒昇商贸烟酒店购物。2月1日因咳嗽、低热到广宗县医院就诊,2月3日确诊,现在邢台市第二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温馨提示,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编辑:李嘉欢、侯猛、张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