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何菲、王皓)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河北省财政厅联合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工信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审计厅五部门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强化资金支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相关要求,对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企业名单由各市发改、工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省发改、工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最终确定。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其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在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水平上,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申报贴息资金的企业需在5月10日前,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供贷款合同、银行流水明细等申报材料。市县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省属企业直接向省财政厅申请贴息,省财政厅汇总全省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落细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