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于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市场违法经营行为适用法律指引》。
据了解,《指引》包含价格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食品违法行为、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违法行为等七个方面,主要涉及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紧急措施、采用各种手段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对防疫用品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及不合格防疫医疗器械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