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直工委和省直纪检监察工委下发通知
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河北新闻网讯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河北省委部署要求,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河北省直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河北省委省直工委和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对省直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明确提出十条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脱逃、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明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切实做到负责、守责、尽责。
三、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推迟返回,已返回的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视情况进行治疗或定点隔离或居家观察,不得返岗上班。
四、减少人员接触,不必要的会议坚决取消,非紧急会议适当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办理。
五、严格办公场所人员出入管理,工作人员上班要先测量体温。外来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及时送定点医院诊疗,并及时向本单位和省直工委报告。
六、对因疫情未到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掌握居住地点、隔离方式等情况,本人及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更不得随意外出感染他人,应及时诊治。
七、全面开展机关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日清、周查、月评、季比、年考”制度,对重点场所、重要位置进行定期卫生清洁消毒防疫,建立健全每周五下午大扫除制度,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八、工作人员家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及时报备。
九、工作人员不得造谣、信谣、传谣,要主动为疫情防控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环境。
十、要管好用好疫情防控款物,规范程序、建好制度,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采购、分发、使用等工作,优先用于患者、防疫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