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前石市所有在售楼盘不得进行销售
河北新闻网讯(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1月29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以及经纪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房产销售(咨询)和交易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月8日(正月十五)前,全市所有在售楼盘不得进行房产销售、咨询、展示等活动,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不得开门营业,鼓励通过网络、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待疫情稳定并报经辖区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进行房产销售或咨询、推介活动。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未按照要求开门营业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