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受持续较小偏南气流、高温、逆温等气象影响,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大气污染物积累。经气象、生态环境、第三方团队联合会商,预计18—20日重污染过程可能持续加重。为减轻重污染天气队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定州市于2020年1月18日12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自习。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