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 统筹协调 整合资源 共建共享
消除“孤岛”现象,尽快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
燕赵都市报2019年的相关报道。
记者杨佳薇 呼延世聪
2019年河北省两会上,燕赵都市报以《新政下,“互联网+医疗”路在何方?》为题,报道了“如何让优质医疗资源真正下沉、使更多病患留在基层就医”。侯永利代表提出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在医疗工作运用的建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答复,表示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在医疗工作中的应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建议回放
加强市级医院
与京津对接远程医疗
无论遇到大病还是小病,患者都要跑到大医院问诊,导致一些大医院处于人满为患的状态。随着201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代表委员们纷纷把目光聚集在“互联网+医疗”上。
去年省两会上,本报以《新政下,“互联网+医疗”路在何方?》为题,报道了“如何让优质医疗资源真正下沉、使更多病患留在基层就医”。
侯永利代表建议,“当务之急是制定远程医疗的省市收费标准,要有远程医疗的标准测评体系”,建议构建京津冀三地医疗卫生体系,促进河北整体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市级医院与京津两地对接远程医疗。同时,侯永利代表建议,远程医疗可以促进分级诊疗发展,应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落地措施,建议建立北京与省市远程会诊中心,省市与县三级远程会诊中心,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和专家库,实现专科医生的远程会诊,解决本地疑难杂症的会诊问题,迅速提升本地医务人员技术能力。
侯永利代表表示,“互联网+医疗”目前还在摸索阶段,还需规范完善,可以借鉴已有的做法,推广先进的模式,让“互联网+医疗”更加成熟。
部门答复
尽快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称,近年来,我省在促进“互联网+”在医疗工作中的应用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了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并加大了远程医疗服务财政的投入力度,制定了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
◎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实现上下贯通、入乡进村
2016年,我省成立了河北省远程医疗中心,开发建设河北省远程医疗综合管理与运营平台,对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枢纽,向上对接国家和京津地区以及省外优质医疗资源,横向联通省直医疗机构,向下与市、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省、市、县、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供省内各级医疗机构使用。
2017年,为有序推进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做出安排部署。
2018年,会同省扶贫办制发了《河北省62个贫困县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实现了62个贫困县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明确省、市级医院与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接时限要求,并加强“五室、五中心、一门诊”远程医疗建设要求,即乡镇卫生院“放射检查室、超声室、心电图室、化验室、会诊室”建设,县级医院“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超声诊断中心、检验质控中心、会诊中心”建设,村卫生室“远程门诊”建设。其他非贫困县也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统一接入当地市级平台,再行接入省级平台,实现省域内远程医疗服务上下贯通、入乡进村。
同时,我省积极推进与京津等省外大型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对接工作,整体推进和提升我省医疗服务水平。目前,省、市级医院正与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接,部分市级平台已完成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已与北京协和医院和中日医院等省外医院进行洽谈和对接工作。
◎2011年以来共投入35937万元用于远程医疗
近年来,按照医改“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要求,中央和我省不断加大卫生信息化投入。2011年至2018年省财政统筹省以上资金安排卫生信息化经费35937万元,用于支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网建设,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能力等。
其中,2012年至2014年,争取中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资金1.64亿元,并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1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量达到2.74亿元。
2018年,为进一步推动省级卫生资源配置与信息化建设,安排省卫生健康委信息化建设资金495万元(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建设350万元、卫生计生信息统计与资源配置86万元、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检测和医护人员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59万元)。
◎明确8项“互联网+医疗”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
2017年,原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物价局、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明确全省开通网络计算机系统的医疗机构,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供医学资料,对患者病情研讨多学科、多专家的临床专业会诊治疗。对远程会诊的收费标准,以1个小时为计算收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收费10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收费200元。
同时,协调省物价局、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放开京津医疗机构专家和省级医疗机构专家远程会诊费。
2018年9月,我省新增修订了同步远程医学影像学诊断会诊、非同步远程病历讨论会诊、同步远程监护会诊等8项“互联网+医疗”的服务项目,明确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实行备案管理。
◎未来,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将覆盖全省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称,尽管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在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推行互联网诊疗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我省信息化建设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协同不够等问题,医疗机构间和内部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实现院内协同、区域间协同仍需要做大量工作。
下一步,将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思路,继续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尽快实现覆盖全省、联通各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同时,继续沟通协调省外优质医疗资源与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对接,向我省提供远程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