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通报31个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问题督促地方切实履职尽责严守耕地红线,涉及河北1个案件↓↓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案。行唐县安香乡笔尾村土地6.60公顷(99.09亩)被非法采砂破坏,其中耕地6.28公顷(94.14亩,含永久基本农田94.02亩)。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查处多次提出要求,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目前,被破坏的耕地已复垦。共抓获涉案人员30人,依法刑事拘留10人,批准逮捕2人,上网追逃2人。行唐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某某被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香乡国土所所长乔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行唐县公安局环保大队大队长,安香乡乡长、安香乡综合执法队队长、安香乡国土所副所长、笔尾村党支部书记等11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唐山市通报5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滦南县青坨营镇马狼坨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瑞丰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马瑞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多次虚开票据将村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虚开用工单据违规处理村集体饭费。2019年11月,马瑞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2.丰南区钱营镇毕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毕志亮侵占地上建筑物损害补偿款等问题。2009年10月至2014年10月,时任毕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毕志亮将开滦范各庄矿支付给该村的地上建筑物损害补偿款4.7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其个人生活支出。2013年4月至8月,毕志亮擅自从开滦范各庄矿支付给村民的地上建筑物损害补偿款中,先后三次将共计16.5万元补偿款发放给该村存在补偿争议的毕某某养殖场。2019年11月,毕志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开平区开平镇丰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利军违规公款私存、违反程序为村民补分承包地问题。丰山村党支部书记韩利军任职期间,将铁塔公司唐山分公司付给村委会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的租金、电费共计4.38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卡中保管,未及时上交村委会。同时,在未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的情况下,擅自为3名村民补分承包地。2019年11月,韩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乐亭县阎各庄镇崔家埝村妇联主任阚艳丽私自编造危房改造档案并领取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乐亭县阎各庄镇崔家埝村妇联主任阚艳丽以丈夫郗某某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造,并编写了危房改造申请、相关证明、会议记录,代签了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签名,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其丈夫郗某某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63万元。2019年10月,阚艳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5.古冶区大庄坨乡胡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大秋以权谋私问题。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刘大秋担任胡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制作虚假土地承包合同,在同其他村存在土地争议的情况下,为了取得土地实际使用权,在该土地倾倒建筑垃圾,私自占用房屋,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2019年9月,刘大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