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家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生产被查封。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定州市于12月7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市生态环境局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生产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理,顶格处罚。
12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八中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市东林鞋业有限公司和市欣建树鞋业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仍在进行生产作业,这两家企业均被列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在大气管控期间实施停产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详细解读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分别对两家企业的供电设备进行了查封。(记者杨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