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非小事,乱吃要出事。最近一段时间,河北省纪委接连曝光了几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其中引人关注的一点,这些案例都是“私款”吃喝。但是,这些“私款”并非出自干部自己的腰包,而都是老板埋单——
邢台市桥东区委副书记申志宝带班期间脱岗与原下属聚餐饮酒,费用是私营企业主支付;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再鹏在单位食堂组织聚餐,餐费是承包食堂的私营企业承担;晋州市政协主席崔贞军带着2名班子成员参加私营企业承办的书画艺术节开幕式,并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午宴,费用也是企业支付。这些干部违规吃喝被查处,无疑是咎由自取。
阖家团聚,朋友小酌,是人之常情。自掏腰包,只要不奢靡浪费,无可厚非。不过,如果吃饭的是干部,掏钱的是老板,那就耐人寻味了。
“你请我吃,你情我愿”,既不需要公务报销,也不需要层层审批,一个电话就能“吃喝不愁”,天下哪儿有这样的好事。实际上,老板为干部“吃喝”忙前跑后,未必就是人家心甘情愿。饭局饭局,吃的是饭,入的是局。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有段子说,“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这样的饭局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光想一想都挺可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老百姓拍手称快。但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还是有一些干部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酒店吃食堂,甚至班可以不值,酒不能不喝,真是匪夷所思。对这样的“私款”吃喝,到底该不该查呢?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