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你接触最多的
可能就邻里乡亲了
低头不见抬头见
时间长了难免有点磕磕绊绊
有了纠纷和矛盾
怎样解决呢?
记者从定州市法院了解到,自定州市开展“一乡一庭”建设以来,全市25个乡镇(办)已全部设立了乡镇人民法庭,实现将部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以来,为促进“一乡一庭”建设,市法院创新举措,设立“一乡一庭”综合指导中心,借助信息化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25个乡镇法庭全部接通四级政法网,安装视频在线指导系统,实现人民法庭与法院的互联互通。综合指导中心具有多方面功能和作用,在法院即可随时通过视频连线,查看人民陪审员在岗情况,在线解答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咨询,远程接待群众。同时,还可召开全市法庭会议、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远程培训,各法庭之间也可以横向沟通交流工作经验,极大地缩短了地域、空间限制,方便了群众。
定州市乡镇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
法院对一乡一庭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据了解,乡镇人民法庭以调解为主要职能,如对一般案件进行调解、依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同时,还负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对人民陪审员业务指导等,是基层司法调解纠纷、指导民调、普及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阵地。
综合指导中心
不管是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宅地基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或民间借贷纠纷等都可以提交所在乡镇(办)的人民法庭先行调解。每个乡镇人民法庭由市法院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任责任人,暂配备2名人民陪审员。法庭日常由人民陪审员在岗,法院派出的工作人员每周到法庭一次,对陪审员进行培训及业务指导,处理人民陪审员未能处理的事项,对不能在法庭解决确需裁判的,移送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遇有重大矛盾纠纷,可通过视频连线综合指导中心或由法院派出的工作人员及时到乡镇(办)指导化解。
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
“一乡(镇)一法庭”使乡镇构建起更加全面、有力的法治治理体系,促进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真正把司法的触角延伸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各类纠纷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为建设法治定州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