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重点领域 排查重点企业
我省公益诉讼护航生态环境治理
去年全年立案4274件,依法追偿环境应急处置和修复费用3208万元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高珊)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2018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要求,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以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手段,全力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74件,实施诉前程序398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5件,依法追偿环境应急处置和修复费用3208万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为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从被动等案到主动找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出击,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河道清理督办问题“回头看”专项督导等多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多发态势。
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督导案件办理,先后介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4·19”环境污染案、承德市宽城“5·21”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大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建议56条。
关注重点案件办理工作,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对重大案件的督导督办。省检察院单独或联合省公安厅共同对全省11起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案件,各有关市县检察院均明确案件承办人、办案时限,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唐山迁安棒磨山铁矿矿山修复治理、保定涞源滑雪场非法占有林地等一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促进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沧州雷某等人向黄骅港海域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石家庄晋州张某等人渗坑排放废酸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典型刑事犯罪案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修复治理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个人)污染,政府买单的不合理现状。
“全省检察机关现已构建起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体,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支撑,以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为补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格局。”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李连军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创新协作机制,强化内外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