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承德电(记者张斌)日前,平泉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12月1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通告》称:为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31日;限行范围是平泉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不含国省道。
限行内容: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车牌号尾号是字母的为双号,包括外地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