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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2018-11-06 15:16:51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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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和局地降水影响,我市未来三天气象扩散条件有利,扩散等级分别为二级、三级、三级,预计空气质量等级为二级、三级、三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11月6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预警解除后,玻璃、焦化、钢铁等企业继续按照《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NO、CO排放的强化措施》(邢气领[2018]4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应措施。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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