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至14件
相关农产品价格普遍高出20%以上
邢台日报讯(记者闫丽静 实习生陈志辉)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清河县马屯红果合作社获准注册“清河山楂”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至此,邢台市共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件,数量居全省第二位。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据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王平周介绍,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邢台市自2008年启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2009年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唯一性、独有性,能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2015年,“威县三白西瓜”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县政府在人力、资金、技术上给予扶持,指导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包装,产品美誉度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俺的三白瓜远销北京、天津、山东、山西等大型超市,价格比同类产品高出20%。”威县一位瓜农说。近两年,该县三白瓜种植面积稳定在2000亩左右。
据统计,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副产品价格普遍高出同类产品20%以上。“此次‘清河山楂’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于当地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王平周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