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创意设计水平,推进“文化+”,促进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促进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市领导决定,于2018年7月—10月举办“2018辛集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辛集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
主题名称:新时代 新文化 新创意新征程
主题阐释: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文化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定位,坚持文化引领、创意驱动,以文化创意设计为核心,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以“文化+”推动文化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助力“经济强市、美丽辛集”。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三)协办单位:市皮革协会、玉雕协会等
四、赛事内容
(一)参赛条件
1、2018年6月1日前在河北省注册的文化企业;
2、全市从事文化行业的创业团队、工作室;
3、全市有志于文化创业的社会各领域的创客个人;
4、职务作品、集体创作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均须征得所属单位同意。
(二)征集范围
参赛作品征集范围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统计范围,在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行业中,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产生的文创作品。
1、实物产品类:
主要包括雕塑工艺品制造、金属工艺品制造、漆器工艺品制造、花画工艺品制造、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地毯、挂毯制造、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等工艺美术品的制造;陈设艺术陶瓷制造、园艺陶瓷制造等艺术陶瓷制造;各类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研发设计的工艺美术作品、图书、音像、影视动漫作品、家居装饰用品、时尚消费用品等文化创意产品。
2、概念设计类:
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景观设计等领域具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创意设计作品,以及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等领域符合文化创意设计特点的作品、项目等。
3、数字创意类:
包括数字内容创意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网络游戏设计、数字多媒体展示设计等,以及基于网络的文化软件艺术设计。
4、文化融合类:
将文化元素、创意设计与旅游、体育、教育、科技等行业进行融合的文化创意设计作品或项目等。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实物作品,也可以是设计方案;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参赛作品应紧扣赛事主题和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
2、参赛作品具有浓厚的辛集元素、较强的本土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要求结构严谨、制作精良、文化内涵深厚、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
3、参赛作品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报名,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
4、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除必填内容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7、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大赛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对获奖作品,大赛主办方享有优先进行公益性收藏、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售让的权利。
8、参赛初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参赛者应全面了角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8月31日
2、报名及作品申报途径:
本次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参赛者参加初赛,可以申报有形产品的图片或者设计图扫描件、多媒体文件,包括纸质版的电子版,不需提供实物作品。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报名邮箱:xjwcds@126.com)。
通过初赛、进入决赛的作品为入围作品。在河北省文化创意大赛中参展,因展览展示、宣传推介和评审评议等需要,作品需提供实物或模型,提交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个人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的,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通过初赛的20件作品为入围作品,获得省文化创意参展资格,并为获得入围作品颁发我市荣誉证书。在省参展中获得金奖奖励8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优秀奖1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委宣传部:李冬泉 0311-83283364
市文广新局:穆敬普 0311-8297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