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18个督导组督导检查20个县(市、区)、93个乡(镇)、村,121个市直及驻市单位,发现问题301件,整改256件,追缴资金23.3万元……
在整改“回头看”工作中,邢台市紧密结合全市第一轮督导检查的经验做法,围绕主要任务、标准规范、检查重点、追责问责等内容,找出薄弱点,找准发力点,突出关键点,强化统筹调度,促进工作规范开展、高效落实。
该市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为突破口,针对2016、2017年两个年度的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于原清单中问题处理未到位、清理未到位、追责问责未到位、建章立制未到位四类问题进行统计,集中处理。把2018年4月23日后由上级开展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明察暗访、抽查检查新发现的有关问题统一列入新发现问题进行统计,进一步明晰分类标准,把握划分界限。
涉及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组织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的,明确提供谈话记录、个人检查、处分决定书、通报等相关材料;涉及违规收取群众费用、专项资金挪用等问题,明确对台账中填报的问题金额一追到底;当事人退回钱款的,明确提供交款单据;群众重新领取补贴或收到退款的,明确提供领取证明;财务作调整账目处理的,明确提供调账证明;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明确提供罚款缴费证明;涉及工程项目施工或选址困难问题的,明确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围绕工作重点和规范标准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做到全面细致,既看对上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又看数据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处理证明材料;既看整改“回头看”各项工作推进程度,又看相关单位的创新举措对全市工作的带动程度。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督导检查成效,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的主体责任及牵头部门的监管责任。(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