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市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的决定》。 记者邢云摄
河北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邢云)日前,邢台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市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的决定》。今天,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邢台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该决定进行解读。据介绍,决定印发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邢台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全面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该享受的政策不落一项一人。
据邢台市扶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脱贫攻坚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凸显。一是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难度大。二是“三保障”政策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驻村帮扶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邢台市委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调度,部署相关工作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市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的决定》。
决定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目标任务,第三部分工作分工,第四部分保障措施,还有关于低保、医疗、教育、住房、驻村工作队等5个附件。
●全市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将全市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邢台市提出,各县(市、区)要对目前所有在册的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要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供养。严禁以保人替代保户、以农村低保替代农村特困供养。对今后新纳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同步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同时,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核算补差金额,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并明确从5月起发放农村低保金或特困供养金。
●提高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
提高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邢台市提出,对2016年8月1日之后确定在册的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参保率达到100%,杜绝“先缴后退”现象。同时,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实现“一站式”即时报销结算。在现有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确保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医疗保障救助比例达到95%以上。这项措施将持续至2020年12月31日。
●做好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
做好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邢台市提出,从2018年秋季至2020年,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构建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从小学到高校无障碍入学的资助体系,防止贫困户子女因贫困失学辍学。其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元;普高、中职、高校每生每学年800元。市属高等院校、中职、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无障碍入学资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市外高等学校、县(市、区)属中小学校及中职学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无障碍入学资助资金由县(市、区)级财政负担。各级政府要将无障碍入学资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确保与国家各项资助资金同步发放。对在落实好以上资助政策后,仍有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兜底解决,坚决防止因学致贫。
●推进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
推进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邢台市提出,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现有1293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任务。各县(市、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两级安排的补助资金,并积极整合相关资金,根据新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确定当地具体补助标准。在省以上补助的基础上,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对无能力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市、区)政府兜底解决其危房改造。
●制定市派扶贫脱贫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办法
制定市派扶贫脱贫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办法。邢台市提出,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共涉及宣传党的政策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依据考核递减计分。考核结果作为市派扶贫脱贫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评先评优和年底考核定档的重要依据,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考核得分按40%权重计入市文明办综合考核评分,作为评定派出单位文明奖发放标准的主要指标。
据了解,为保证签署措施落地见效,邢台市明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要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推动,牵总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明确市直有关单位牵头责任,要求各牵头部门统筹做好进度安排、工作落地、资金投入、推进实施等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为工作落实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加大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程序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