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4月2日邢台电(记者邢云)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办今天发布通知,决定自4月2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邢台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已于3月31日结束,这意味着邢台市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措施解除。
通知称,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的函》要求,经邢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与气象局会商,未来6天,邢台市气象扩散等级分别为:二级、二级、三级、二级、二级、二级,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有利。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4月2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