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6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今天,记者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春节,沧州市区首次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措施,经过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双禁”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市区空气质量与周边非禁售禁放区域相比明显改善,市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亦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4.8%。
3月6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8年春节沧州市区首次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措施的情况。 记者刘树鹏摄
自2月8日至现在,沧州市共出动人员40211人次,无人机118架次,有效制止非法燃放行为13起,发现和扑灭火情22处,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30人。有效防范控制了市区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介绍,沧州市委市政府对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高度重视,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公安、安监、城管、市场监管、民政、住建、环保等部门各负其责,紧盯春节期间重点时段,组织力量深入沧州市730个巡控网格,密集巡控。公安机关还首次投入14架无人机开展空中巡逻侦查,在重点区域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发现拍摄违法燃放行为,固定相关证据。
沧州市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大批志愿者加入“双禁”宣传队伍,群众主动上交存放的烟花爆竹,还有大学生把自己的无人机支援公安机关用于防控。
经过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禁售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往年春节期间,沧州市区平均产生烟花爆竹垃圾80余吨,今年没有产生烟花爆竹垃圾。市区空气质量与周边非禁售禁放区域相比明显改善,噪音污染也明显减少。市区内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就诊的人员,也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事故。各级干部、公安民(辅)警最大限度投向街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市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7.5%和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