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月23日讯(记者马建敏)从今天河北省国税局召开的新闻媒体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河北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办理减免退抵税款608.4亿元。
1月23日,河北省国税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 马建敏摄
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着力降低纳税人的税收成本。特别是2017年实施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农产品等税率降至11%”“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6项新政,不断加大优惠力度、扩大优惠范围、延长优惠期限,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在诸多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国税部门的主要包括月销售收入低于3万元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吸纳残疾人就业按规定比例即征即退等260余项增值税政策,以及年应纳所得税额50万元以下企业按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企业发生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等40余项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此,河北省国税局提高站位主动落实,着眼于扩大政策的知晓面,保证每户纳税人理解政策、用足政策。着眼于提升办理便捷度,在简化办理手续、简并办税资料的同时,创新开发增值税减免信息管理系统、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系统等软件,辅助纳税人便捷享受税收优惠。特别是针对部分政策相对复杂、纳税人不易理解的问题,优化网上申报功能,把税基减免、税率减免等专业表述改为“销售农产品”“加工修理”等通俗选项,并使纳税申报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衔接到一起,实现了多类申报表单的自动推算、自动校验、自动生成。
据了解,在河北省减免退抵的608.4亿元税款中,改善民生21.1亿元,支持资本市场105.7亿元,支持各项公共事业103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发展47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51.1亿元,支持三农37.8亿元,支持节能环保34.1亿元,支持文教体育事业4.8亿元,出口退税171.1亿元,其他减免退税3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