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利)1月10日,辛集市马庄乡某村干部贾某和某幼儿园教师范某由于在微信群里散发不实言论,被该市公安局马庄派出所进行依法训诫。
1月9日14时58分,该市南智邱镇孟观村村民贾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贾某一人死亡。辛集市委、市政府唯一官方公众微信号“辛集发布”发布消息后,受到市民广泛关注。但该市马庄乡某村干部贾某和某幼儿园教师范某却在微信群里对这一事件散发了“至少死了三人”等不实言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辛集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调查,贾某、范某违法情节较轻,没有主观故意,没有引起严重后果,该市公安局马庄派出所对二人进行依法训诫,所长郭立辉同时提醒市民,遇到突发事件时,切勿轻信传言,以免造成恐慌。面对公安干警,贾某表示“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不传谣、不信谣,不是真实情况不在网上传播”。范某则表示出深深的悔意:“以后可得注意着点,不是真实的消息不能瞎说,不能瞎传。希望谁也别信谣、别传谣,不是真实的事千万千万别说,我感到特别后悔!”
网警提醒: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同样受到法律的监督和保护,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也要遵纪守法,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编造谣言,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