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杨晓健 记者刘禹彤)笔者从日前举行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完善,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将更加有利于清东陵的依法保护和管理。
清东陵文物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在80平方公里的陵区范围内,有22个村庄近2万名居民,文物安保环境非常复杂。近年来,文物收藏广受追捧,地下文物交易日渐活跃,导致一些专业盗墓团伙盯上了清东陵。另外,伴随着周边村庄的向外扩张和受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私搭滥建、乱堆乱放等威胁文物安全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此外,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会对文物安全造成隐患。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主任刘金柱说:“清东陵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清东陵是国家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所以我们必须要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新《办法》共19条,对2012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中已不适应当前清东陵保护和管理工作需要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加了“7项”禁止规定。未经批准,禁止在保护范围内使用无人机或其他飞行器低空飞行;禁止在保护区内私自设立营业摊点、流动摊点,违规设置牌匾;禁止在陵区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等易引起火灾的可燃物品;禁止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焚烧秸秆、燃纸烧香……同时还对新增加的禁止行为设置了处罚规定,为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制保障。相较于修订前,新《办法》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可操作性也变得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