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10日讯(记者邢杰冉)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工信厅相关人士表示,河北在全国首家专门出台指导意见,加快发展以“大智移云”为核心的网络信息技术产业。
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大智移云”引领计划,核心是推进“556”行动,即实施大数据示范等五大工程,增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等五种能力,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六大支撑体系,推动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明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大智移云”即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河北省推动以“大智移云”为核心的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全面提高河北信息化水平。
到2020年,要实现“四个大幅提升”
虽然,目前河北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存在信息化观念意识落后、信息产业支撑能力弱、体制机制不畅、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人才资金短缺等短板,严重制约“大智移云”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要实现“四个大幅提升”。
信息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乡,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5%,全省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服务器规模达到200万台。
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网络信息技术企业,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含通信业),建成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把网络信息技术产业打造成为河北省的支柱产业。
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完成“云上河北”建设,政务服务实现在线化,民生领域实现网上普遍惠民服务。
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设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1500个,两化融合指数进入全国前10名,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万亿元。全省信息化发展指数从目前的第17位,跃升至全国前10位,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显著增强,数字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实施五大信息化工程,实施大共享,促进大开放
2016年,河北省与大数据发展相关的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304亿元,形成了新型显示、通信与卫星导航、应用电子等优势产业集群。围绕发展大数据、建设大平台、推进大整合,实施大共享,促进大开放,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五大信息化工程,加快发展“大智移云”。
实施大数据示范工程。加快大数据应用示范和协同发展,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推进京津冀国家级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打造千亿级大数据产业集群。
实施“云上河北”建设工程。面向全省政务管理、民生服务和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建立“1+14+N”云计算服务体系,建设“云上河北”,打造统一公共基础云平台。
实施电子政务整合工程。重点整合政务部门机房硬件资源、网络传输资源、应用系统。
实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立省市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实施数据开放工程。重点制定数据开放计划,依托政务云,建设各级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平台。
增强五种信息化能力
目前,河北省经济社会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发展位居前列。其中,2016年河北省4G移动电话用户达4034.7万户,居全国第7位。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和鹿泉、正定、香河、黄骅、武邑等22个县(市、区)完成了主城区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iFi)建设和免费开放。《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河北省接下来需要增强的五种信息化能力。
增强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宽带网、广电网、移动互联网、无线局域网(WiFi)服务能力。
增强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推进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促进产业聚集发展,谋划建设一批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产业链配套。实施100项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引进一批500强企业和京津冀网络信息技术企业,扶持100家优势企业;完善新型显示、现代通信等优势产业链条,打造千亿级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实施100项10亿元以上重大信息产业项目。
增强经济社会智能化能力。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应用,推进北斗导航、移动车联网、移动医疗、移动支付、智能汽车、可穿戴设备等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建设100家县域地区特色电商平台;加快发展分享经济,建立一批分享经济平台,构建“大平台+小前端”的新型经济组织。同时加快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智能化,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生活。
增强政府大数据治理能力。重点开展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示范,依托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
增强信息惠民能力。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一号一窗一网”。
建立六大信息化发展支撑体系
围绕信息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素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技术创新、发展政策、制度标准、人才和信息安全等六大支撑体系。
其中,重点强调省、市、县分别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智移云”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承担,实行重大信息化工程首长负责制,在政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成立由知名院士领衔的“大智移云”专家委员会,组建河北省大数据研究院等“大智移云”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设立河北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鼓励设立相关产业基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产业项目,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把“大智移云”人才列入全社会人才工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引才力度。建立信息化发展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市、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