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就要到了,摩拳擦掌准备大放烟花的小伙伴们注意啦!燃放烟花爆竹对于局部、短时可吸入颗粒物的“贡献率”不容忽视。倡导大家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培育节日庆贺新形式,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过一个低碳绿色环保年。
快来看看河北省各市对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怎么规定的↓↓↓
●邯郸:除夕、初一全天,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燃放
1月15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公布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在主城区范围内,除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可以燃放部分适当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期间和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110,丛台区公安分局:3083338,邯山区公安分局:3125373,复兴区公安分局:5529110,开发区公安分局:2072911。
●石家庄:春节期间二环内禁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区二环路(含)以内、循环化工园区核心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二环路(含)以内不再布设临时销售点。
>>石家庄市区二环路以外区域(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新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允许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以及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时至22时燃放。
>>销售日期为2017年1月21日(腊月二十四) 至1月27 日(除夕)。市民需持有效身份证到合法销售点实名登记购买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12350、110。
●秦皇岛:春节期间城市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期间,秦皇岛市城市区将全区域、全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有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条例,对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保定:二环路内限时可燃放 非法燃放将被拘留
>>今年春节期间,保定市区二环路内仅限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初五、十五7时至22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
>>规定警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对非法燃放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唐山: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在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农历除夕6时至次日(正月初一)1时,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6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承德: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承德市将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可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违者予以治安处罚,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沧州: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廊沧高速、京沪高速和石黄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邢台: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春节邢台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至襄都路、西至滨江路、南至七里河快速路、北至郭守敬大道。
违反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行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衡水: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衡水市区外环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主城区区域内,除春节期间允许有限制燃放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C级、D级以下产品)外,其他时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三十(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的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河北新闻网综合,编辑侯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