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以来,邢台市先后查获12起大气污染典型违法案件,并依据涉案企业(站、点)污染情况,分别给予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停产等不同处理。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黄清标)今冬以来,邢台市先后查获12起大气污染典型违法案件,并依据涉案企业(站、点)污染情况,分别给予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停产等不同处理。
这12起典型案件分别是: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未采取粉尘收集密闭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案;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邢东热电厂、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未采取覆盖措施污染环境案;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市万隆陶瓷有限公司、任县西豆村村南搅拌站未按要求采取限产减排措施案;河北中凯线缆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污染环境案;永昌线缆有限公司无证排污非法生产案;邢台建德水泥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扬尘污染环境案;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冒黑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案和清河县王洼塑料颗粒加工点撕毁封条非法生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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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水环境保护,控制水污染源头,市环保局多措并举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6-12-23 14:56:53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针对12月16日至2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环境保护部派出的13个督查组已经分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各地,于12月16日全部到位。
2016-12-23 09:02:01
河北省大气办下发通知提出,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于22日18时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状态。
2016-12-23 16:17:34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Ⅰ级降为Ⅲ级,12月22日18时将应急响应由Ⅰ级降为Ⅲ级。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继续执行。
2016-12-23 08:59:56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16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2月22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继续执行《唐山市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唐政办字〔2016〕285号)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