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起,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2月14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遵照教育部及省、市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学校不准在寒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搞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学生作业要适量,以实践性、合作性、自主性作业为主,保证广大师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冬季和节日特点,教育学生注意防流感、防煤气中毒、防爆竹炸伤、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同时,各县(市、区)、各学校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组织学生在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征文、社会调查等各种健康有益、适合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记者韩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