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将不听取工作汇报,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对被考核及抽查单位的检查上
从省安委办12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部署动员会上获悉,12月21日至28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对24个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督导。
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内容:对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重点按照《2016年度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党委层面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按照《2016年度政府层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政府进行检查考核。对省有关部门(单位),重点按照《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督导组将对各市及抽查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市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市直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街道),每市共抽查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6家。对省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每个部门至少抽查1家直(下)属(企事业)单位,1家其分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督导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岁末年初和“两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对企业层面落实“双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双控”机制建设的监督和执法。
消防工作考核督导内容按照《全省2016年度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方案》进行。
我省提出,考核督导不听取县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对被考核及抽查单位的检查上。把考核和督导往实里做,往细里做,注重考“平时”工作、考工作“过程”。注重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看实际工作效果,重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与督导有机结合,考核的同时进行督导,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直接列为扣分项,纳入考核内容。
考核督导将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岁末年初和“两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防“2·28”现象。
(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