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沧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防范合约机消费陷阱。
沧州市一名高中生在某通讯店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华为V8手机一部,并交纳830元首付款,交费后店员才告知该手机为合约机,每月必须最低消费120元。消费者是一名学生,自己每个月的消费能力根本达不到这么多,且商家事先没有告知,当即要求商家退货。店员称,手机套餐入网业务已经录入系统并激活,在省里备案,如退货必须消费者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省总部办理。并诱导消费者可更换一部价格更高的非合约机华为P9。消费者无奈只好同意。之后消费者认为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随即拨打了沧州市12315消费维权投诉热线。
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向双方核实情况,高中生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商家确实存在事先隐瞒手机为合约机的事实,骗取消费者身份证办理入网登记,在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给消费者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解除了分期付款合同。
所谓合约机,就是通讯运营商与手机生产商合伙定制的手机类型,消费者要一次性付清租机款(大多以存话费的名义交清)。一般来说合约机不能换卡,换卡后轻则锁机不返话费,重则还需要交付违约金。合约机每个月都有最低消费标准,每个月返还一定的话费,并且机卡不能分离。
沧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购买手机最好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或品牌专卖店。并在付款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手机是否为合约机。如果每月达不到合约机的最低消费标准,建议消费者购买裸机比较划算。对于确实需要选择分期付款的,要注意仔细阅读核对还款金额、期限及方式,有没有不易察觉的高额服务费、手续费。一旦发生纠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和凭证,以利于维权。(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