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邢云)12月19日,邢台市纪委向社会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广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贺会师“吃拿卡要”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贺会师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重新安排工作,并收缴违纪资金退还企业。
2.临城县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县国资公司总经理乔明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乔明奇党内警告处分。
3.内丘县内丘镇李阳村党支部书记郭金祥大操大办婚庆事宜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郭金祥党内警告处分。
4.隆尧县交通运输局汽修厂厂长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李秀山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平乡县油召学区校长靳广林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靳广林警告处分。
6.任县旧周供销合作社主任李俊山组织公款宴请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李俊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宁晋县贾家口镇朱家庄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光辉、原支部书记李进友、原村委主任王英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给予村委主任张全岐、村支部委员王国藏、村委委员王根锁、原支部委员郭同更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