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6-12-20 10:35:32 来源:保定日报 责任编辑:高小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保定日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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