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啦 2月28日截止

2016-12-16 09:57:08 来源:秦皇岛晚报 责任编辑:高小茹
12月1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2月15日起开始缴费,截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

12月14日,记者从秦皇岛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12月15日起开始缴费,截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普通居民个人缴费15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60元;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已取得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常年在本市城乡就学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入托的学龄前儿童;驻我市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本市户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非本市户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居住证;在本市入托的学龄前儿童需提供幼儿园出具的入托证明。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至10月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普通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新生儿、复转军人参保需注意时间,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复转军人在复转后90日内办理参保,超出90日按普通居民参保时间办理。

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海港区:3553526;山海关区:5069289;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3926712;北戴河区:4038189;北戴河新区:3592625;抚宁区:7129505;昌黎县:5964899;青龙满族自治县:7884011;卢龙县:7209063。(通讯员冀建勇 记者武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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