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王萌 通讯员焦强)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16年第118号”公告,正式受理赵县雪花梨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继赞皇大枣、晋州鸭梨、新乐西瓜3项产品成功取得国家地标保护产品后,石家庄市将把赵县雪花梨作为第四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实施重点培育。
据了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具有权威性。
据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赵县是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雪花梨之乡”。赵县雪花梨,又名“象牙梨”,因赵县古称赵州,所以赵县雪花梨亦常被称为“赵州雪梨”。赵县栽培梨的历史悠久,可上溯到2000多年以前。早在秦汉时代始就被历朝历代选作贡品进贡朝廷。赵县雪花梨的特点是:果肉洁白如玉,似雪如霜,故称其为雪花梨。赵州雪梨果肉细脆而嫩,汁多味甜,有“大如拳,甜如蜜,脆如菱”之说。
自培育工作开展以来,石家庄市、赵县两级质监部门先后完成赵县雪花梨生产技术规程、保护区域划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及保护申请提交等申报工作。下一步市质监局将主动加强与省质监局和质检总局的工作汇报,认真做好专家技术审查前期资料准备,力争待公告受理期届满顺利通过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助推特色农业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