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四人四集体获省公务员序列殊荣
四人享省劳模待遇
日前,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在刚刚揭晓的河北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中,沧州市四人、四集体榜上有名。
为表彰先进,发挥公务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省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5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5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确定。
最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力、盐山县常庄乡党委书记宫建华、青县文联主席韩雪、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胡伟,凭借他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及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谋善为的进取精神,成为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并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同时,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河间市委组织部、黄骅市黄骅镇政府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记者郭玉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