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路)12月9日,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该市于当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并实施停炉、停烧、停工、停驶、停产等“五停”强化措施。
该市要求,当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报社、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6次洒水抑尘作业。同时,所有淘汰范围外的燃煤锅炉一律焖炉保温(涉及民生项目的除外);联防联控,严禁焚烧秸杆、垃圾等行为;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渣土、弃土一律禁止外运(经政府批准的民生工程、急险工程除外);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小(微、轻)型汽车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通行,禁止进入城区;水泥、铸造、化工行业一律错峰停产,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其他工业企业涉气工序一律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