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等规划衔接,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产业准入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严控人口规模。
《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原则,提出了相关工作任务和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强化协同协作
明确了跨区域管控的重点地区和总体要求,强调坚持“一盘棋”谋划,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探索人口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建立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互利共赢的跨区域规划建设管控新机制。
二是加强规划管理
强调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交界地区有关县(市、区)的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由省级统筹编制,并加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等规划衔接。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开展交界地区整体城市设计,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三是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是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
四是严格管控措施
重点是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产业准入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严控人口规模。
五是统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强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怀来县出台住宅限购政策
近日,张家口怀来县出台住宅限购政策:11月30日起,非本县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具体限购政策↓↓↓
怀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1月30日起,非本县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即:非本县户籍居民尚未拥有本县住房,可在本县购买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在本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本县购买住房。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其标价方式和标价内容,必须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通知》明确指出,怀来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政策要求,对非本县籍居民是否在怀来县拥有住房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购买人提交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房产信息、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进行严格审核。县住房管理部门要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递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不予办理网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