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至4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区域二(唐山、沧州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
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三城市(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密切关注本地污染形势,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日8时启动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解除后,将于3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上报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石家庄:明天起三环内禁行黄牌车
高速交警石家庄支队关于中、重型(黄牌)货车黄石高速通行提示
根据《石家庄主城区黄牌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试行)》,自2016年12月1日起,石家庄市区三环(含三环路及古城路)以内为黄牌货车禁行区,未经批准,禁行区内24小时禁止黄牌照货车通行。
因黄石高速公路的北五女、西兆通、西古城、南新城四个收费站口位于黄牌货车禁行区内,届时,黄牌货车将无法正常下路驶入石家庄市城区。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石家庄支队提醒黄牌货车驾驶人,请妥善选择路线通行,合理绕行其他站口,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2016年11月21日
石家庄主城区中、重型货车(黄牌货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绕行路线
一、西部方向
1、从307国道向北或东至北京、沧州方向。(1)在井陉秀林上青银高速转京昆或黄石高速;(2)在井陉微水大桥走省道宜微线—石闫线,转京赞线或上京昆高速;(3)在零时至5时,在307国道与京赞线路口转向北,走京赞线石闫线,转京赞线或在李村上京昆高速。
2、从307国道向南或东至邯郸、山东方向。在井陉秀林上青银高速转京港澳高速或京赞线、107国道、308国道。
3、从石闫线向北或东至北京、沧州方向。(1)在西柏坡高速温塘互通上西柏坡高速转京昆高速或黄石高速;(2)在京昆高速李村互通或石家庄互通上京昆高速转黄石高速;(3)在鹿泉南白砂村石闫线与京赞线交叉路口向北走京赞线;
二、北部方向
1、从107国道向西或南至太原、邯郸方向。(1)在正定北互通上北绕城高速转京昆、青银高速、京港澳高速,或过主城区后再转石闫线、307国道、107国道;(2)从107北转省道机场路(S303)、新赵线,再转衡井线或赵元路至107国道。
2、从107国道向东至沧州方向。(1)从107北转省道机场路(S303)、新赵线再转307国道或正港线;(2)从107国道转羊曲线、新赵线再转307国道或正港线。
三、东部方向
1、从307国道向北至北京方向。(1)在黄石高速藁城西收费站上黄石高速转京港澳高速公路,或再转107国道;(2)在藁城故献村附近上新赵线,转107国道或京港澳高速。
2、从307国道向西至山西方向。在黄石高速藁城西收费站上黄石高速转京昆高速或青银高速。
从307国道向南至邯郸方向。(1)在黄石高速藁城西收费站上黄石高速转京港澳高速,或再转107国道;(2)在藁城贾村向南转定魏线,再转衡井线、107国道。
从正港线向北至北京方向。(1)在京港澳高速藁城北收费站上京港澳高速;(2)在正定张家庄向北走新赵线。
从正港线向西至山西方向。(1)在京港澳高速藁城北收费站上京港澳高速转黄石高速;(2)在正定张家庄向北走新赵线,在西蒲城转羊曲线再转绕城高速。
从正港线向南至邯郸方向。(1)在京港澳高速藁城北收费站上京港澳高速;(2)在正定张家庄向南走新赵线。
四、南部方向
1、从107国道向北至北京方向。(1)从窦妪上衡井线,转新赵线;(2)从窦妪上青银高速转京昆高速。
2、从107国道向东至山东方向。(1)从窦妪上青银高速;(2)从窦妪上衡井线转308国道。
3、从107国道向西至山西方向。从窦妪上青银高速。
4、从308国道向北至北京方向。(1)从青银高速栾城收费站上青银高速,转京港澳高速;(2)从西董铺上衡井线转新赵线。
5、从308国道向西至山西方向。(1)从青银高速栾城收费站上青银高速;(2)从青银高速栾城收费站上青银高速转京昆高速。
衡水:单双号限行
衡水紧急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响应实施“四停”:
停炉——所有工业燃煤锅炉闷炉保温。
停烧——联防联控,严禁焚烧秸杆、垃圾等行为。
停工——在建工地全部停工,渣土运输、商砼搅拌运输一律停止。
停驶——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采取单号单行、双号双行原则,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对非法上路车辆严查严办。
另外,衡水交警微发布消息:考虑到限行紧急,对于今天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处罚。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现场处罚将从12月1日零时开始。
邢台:主城区24小时限黄牌车
邢台市政府发布通告,为改善邢台市主城区大气质量,净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邢台市主城区对黄牌照货运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限行绕行措施。
通告如下:
一、邢台市主城区东华路、祥和大街、西外环、龙岗大街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限制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及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向邢台市主城区运送生活、生产必需物资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可按照通行证上规定时间和线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所有途经邢台市主城区的黄牌照货运车辆,需绕行京港澳、邢衡、邢汾高速公路(邢台市绕城高速公路)。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入邢台市主城区的主要道路设立大型提示牌,并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立执勤点,引导黄牌照货运车辆驾驶人选择绕行线路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附:邢台市主城区黄牌照货运车辆绕行线路
一、从107国道内丘县方向需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邢台县、任县、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衡高速内丘口绕行。
1.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2.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任县
3.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衡高速-邢汾高速-邢台县
二、从107国道沙河市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内丘县、邢台县、任县、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汾高速东马庄站绕行。
1.邢汾高速-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内丘县
2.邢汾高速-京港澳高速-任县
3.邢汾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汾高速-邢衡高速-邢台县
三、、从S321省道山西昔阳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内丘县、邢台县、任县、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衡高速皇寺口绕行。
1.邢衡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2.邢衡高速-任县
3.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衡高速-邢汾高速-邢台县
5.邢衡高速-内丘县
四、从S322省道山西和顺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内丘县、任县、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衡高速坂上口绕行。
1.邢衡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2.邢衡高速- 内丘县
3.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衡高速-任县
五、从S323省道山西左权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内丘县、任县、南和县、沙河市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汾高速路罗口绕行。
1.邢汾高速-邢衡高速-内丘县
2.邢汾高速-邢衡高速-任县
3.邢汾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汾高速-沙河市
六、从S324省道任县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内丘县、邢台县、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衡高速任县口绕行。
1.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2.邢衡高速-内丘县
3.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衡高速-邢台县
七、从S325省道南和县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内丘县、邢台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衡高速任县口或邢临高速南和口绕行。
1.邢临高速(邢衡高速-京港澳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2.邢临高速(邢衡高速)-邢衡高速-内丘县
3.邢临高速(邢衡高速)-邢台县
八、从S326省道南和县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沙河市、内丘县、邢台县、任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临高速南和口绕行。
1.邢临高速-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内丘县
2.邢临高速-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任县
3.邢临高速-京港澳高速-邢衡高速-邢台县
4.邢临高速-邢汾高速-沙河市
九、从S222省道峰峰方向途经邢台城区去往内丘县、邢台县、任县、沙河市、南和县的黄牌照货运车辆就近从邢汾高速羊范口绕行。
1.邢汾高速-邢衡高速-内丘县
2.邢汾高速-邢衡高速-任县
3.邢汾高速-邢临高速-南和县
4.邢汾高速-沙河市
5.邢汾高速(或转邢衡高速)-邢台县
廊坊:解除应急预警
但单双号限行继续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专家组研判,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虽在12月1日间歇短时好转,但12月2日-4日将再次转差,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继续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I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间至12月4日24时止。
市民有疑问:那么单双号限行是不是也随着应急响应时间停止或改变呢?
小编替您打听了,目前没有接到相应的通知,所以,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依然维持单双号限行,请市民做好出行安排。如果限行信息有变更,廊坊交警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市民。
邯郸:单双号限行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单双号限行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9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12月1日8:00至12月4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宜外出;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在教育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在保证道路不结冰的前提下,对城市道路合理安排湿扫抑尘作业。
四、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1日至4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主城区内实行公交免费。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按邯政告〔2016〕34号文件执行常态化车辆限行。
在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禁止载重2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
请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望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6年11月30日
多说一点:限行措施汇总
石家庄:单双号限行至2016年12月31日(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廊坊:单双号限行2016年12月1日-31日(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保定:单双号限行至2016年12月31日(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沧州:单双号限行至解除时间另行通告(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衡水:今日16时启动单双号限行。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邯郸:明天启动单双号限行。
12月1日限行双号,单号通行
唐山:每日限行两个号至2017年3月15日(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尾号3和8
邢台:每日限行两个号至2017年3月15日(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12月1日限行尾号4和9
注:近日限号变化较多,如有变动,以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