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今年以来,河北省“煤改气”、禁煤区建设等加快推进,天然气需求大幅增加,而受管输能力、峰谷差加大和调峰能力不足等制约,今冬明春天然气供需矛盾更为突出。日前,省发改委下发通知,确保天然气供应。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冬明春期间全省各地要加强预测预警、深入落实气源、科学规划用气,并确保油气管道运行安全。据悉,采暖季用气高峰期间缺口较大,如遇连续低温天气,供需形势将十分严峻。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和重点供气企业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沟通,保持与气源企业紧密衔接,确保不出现成片区域“气荒”等重大问题。同时,多渠道拓展气源,加强应急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千方百计保证高峰月和峰值期天然气供应。因工作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另外,各市要统筹考虑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结合今后三年天然气需求,抓紧制定本地区天然气利用规划,科学有序推进“煤改气”,把落实气源作为重要的前提条件。
河北省还将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最大程度用好储气设施资源。采暖季期间,指导燃气企业合理安排各储气设施不同时段的采出量,确保用气高峰期达到最大储气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督促天然气销售企业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以满足所供应市场的季节(月)调峰以及发生天然气供应中断等应急状态时的用气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