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该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引入并强化风险管理理念,紧紧抓住风险防范这个关键,前移监管关口,强化事前监管,将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良好效果。
我省先后印发《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等,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得到加强。近三年来,省级食品风险会商会议每季度召开,目前已召开10次会议。省食安办与省公安厅、农业厅、卫计委等9个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起,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57条,达成工作共识36项,先后部署开展专项整治15次,开展专项监督抽验12次,发布风险预警信息24条。通过建立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全省食品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一批行业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局面,全省未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