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 (首席记者靳晓磊)按照我市利剑斩污行动相关要求,11月19日,市城管部门下发禁止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露天焚烧杂草、落叶等垃圾,防止造成大气污染。
据介绍,严禁焚烧的垃圾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等。环卫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处置垃圾,所有垃圾、杂草和落叶等可燃物,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通知要求,八区一县城管环卫部门、市环卫处、市城管支队、市考评办、二环路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焚烧垃圾行为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顶格处罚。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成立3个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市区焚烧垃圾情况进行检查,将结果列入市容管理考评成绩。市民如发现市区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现象,可及时拨打城管热线123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