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为进一步掌握我省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基本情况,加强对已投入使用水厂的卫生监督管理,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水厂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按照要求,南水北调受水区各相关市、县,要结合2015年摸底调查情况,对辖区内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跟踪排查,掌握水厂基本情况及运行状态。此次重点检查包括水厂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卫生许可、水源卫生防护、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使用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饮水消毒、水质自检和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对正在建设或未投入使用的水厂,应做好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已投入使用的水厂无消毒设施或运转不正常的,应当要求水厂限期整改,并通报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对应经卫生许可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的,应当依法查处,并报告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