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保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机动车尾号限行继续执行
本次预警于11月11日24时解除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9日至11日,保定市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8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于11月11日24时解除。
保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继续执行,终止时间为11月10日24时。
限号规则:
星期一:限尾号5和0
星期二:限尾号1和6
星期三:限尾号2和7
星期四:限尾号3和8
星期五:限尾号4和9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内容整理自微信公号“保定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