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1月9日至11日,我市地面气压场转弱,大气静稳指数较高,气象条件对污染物扩散不利,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和稀释,建议我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1月8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响应。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