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可您知道吗?喝酒骑电动自行车也可能违法。10月15日,衡水故城县的王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他也成了衡水电动自行车醉驾入刑第一人。
事件 醉驾电动自行车被刑拘
10月15日凌晨,在衡水故城县中华大街与顺达路交叉路口南侧,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事发后,故城值班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现场倒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南侧一辆捷达车右后轮处有一片血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已被送往医院。经对捷达车司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随即交警前往医院,在急诊部得知王某某因脑出血正在脑外科登记就医。交警在脑外科对王某某询问事故经过时,发现他有饮酒嫌疑,立即找来护士对其抽血备检。
17日,故城交警委托山西某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某所驾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技术性能鉴定。结果确认,符合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摩托车的定义标准,应认定为机动车。19日,王某某的血酒检测结果出来了,其案发时段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18.4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故城交警经调查确认,15日0时15分左右,王某某无证醉酒后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行至案发地点,撞在停放在西侧的捷达车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24日,交警对王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同时向双方下达事故认定书,王某某应负主要责任。随后,嫌疑人王某某被处刑拘,但因其受伤,准予取保候审。
调查 酒后骑电动车不知违法
近年来,在交通越来越拥堵的情况下,市区短途出行骑电动车的人数越来越多。与此同时。随着交警部门的连续严厉整治,如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不少市民在赴宴时都选择打车或骑电动车。11月4日晚,记者走访了衡水市区几家饭店,几乎每家门前都停着不少电动车。而在人民路一家饭店门前,电动车足足停放了两排。
记者注意到,吃完饭出来的客人中有不少明显喝了酒,都独自骑上电动车离开。记者上前询问一位市民得知,他们是几个朋友聚会,都喝了些酒。“咱们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大伙都是骑电动车来的。”这位市民说。当记者提及酒后骑电动车也属于违法行为时,几位市民均表示并不清楚。大庆路一家小饭店老板告诉记者,现在骑电动车来他这吃饭的市民确实比以前多得多,由于交警查酒驾查得严,不少人都是先把汽车停在家里,然后再换电动车出来吃饭。
目前,电动车的设计速度越来越快。在平坦路段,其时速甚至可以达到40公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样会造成严重后果。
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与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有相当大的关系。昨日,记者在衡水市区大庆路看到,虽然有护栏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开,但是许多电动车都走进了机动车道行驶,即使在非机动车道,也有部分电动车逆向行驶。据警方事故处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50公里左右的时速下一旦发生撞击,很容易造成双方受伤。由于电动车的自重和刹车功能都远不如机动车,因此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伤害往往是相互的,除了被撞者受伤之外,骑车人同样可能受伤,有时甚至骑车人的伤势更为严重。
管理 超标电动车需持证驾驶
电动车是实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国家轻工业局于1999年制定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的产品设计标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骑行功能等。”
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电动车销售店,发现多数销售的电动车都是靠限速线让速度符合出厂标准。消费者买车后,只要将两条位于后座下方带有插头的电线一拔,时速就能达到40公里左右,两条线连接起来,时速就被控制在20公里以内。一位电动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90%的消费者会把限速线拆掉。
据警方介绍,凡超过设计标准的电动车,均认定为轻便摩托车,驾驶人需持D、E、F(任一种)驾驶证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