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10月24日至27日衡水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衡水市于2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据介绍,Ⅲ级响应启动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市区及县城区内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市区内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建筑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记者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