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7月26日讯(记者常方圆)今天上午,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决议草案把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列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提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内容,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和课时要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学法用法效果。推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实行人大任命干部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规范考试内容和方式,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
在青少年学法用法方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规定,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法治课程教材体系,将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法治教育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