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古冶、滦南三个执行大队开展了联合执行攻坚行动,图为执行人员依法拘留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秀明)6月17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古冶、滦南三个执行大队开展联合执行攻坚行动,对滦南执行大队8起案件进行突击执行。
行动中,乐亭、古冶、滦南三个执行大队及滦南法院参战干警30余人,先后奔赴滦南县宋道口镇、周各庄镇、柏各庄镇等地,对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或消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共依法拘留6人。
唐山中院此次联合执行攻坚行动坚持打击震慑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执行的同时,在当地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并向群众发放《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