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日报讯(齐超男、郭彬)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我市城建史上的一件大事。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对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1个先进集体和23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从2011年我市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涌现出一批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其中,给予市城市管理局等4个单位集体记二等功,运河区小王庄镇党委、政府等15个单位集体记三等功,市建投公司等5个单位集体记功,新华区东环办事处等17个单位集体嘉奖;给予刘兰春等15人记二等功、孙冬生1人记大功、刘书昭等32人记三等功、杨永莉等记功、马彦辉等169人嘉奖;对肃宁、黄骅等成绩突出的县(市)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