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行唐县的王某,想修车又不想掏钱,于是设局骗取车辆保险金,他和朋友导演了一场汽车撞大树的闹剧,没想到被附近的监控拍了个清清楚楚,当事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5月15日14时30分许,鹿泉区交警大队获鹿中队民警李献国、李策接到指挥中心出警指令称,在鹿泉区经济开发区一工厂内,有人报警称自己的车被撞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找到了报警男子王某,看到一辆银灰色轿车后方凹陷受损、左后侧车灯也坏了。王某称他当天驾车到该工厂找朋友办事,其间将车停放在院内,待了一个多小时准备离开时,发现自己的车不知被谁撞坏了,随即报了警。
民警根据王某所述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分析车上的撞击凹痕不像是机动车造成的。虽然车上的几处撞击凹痕距离较远,但民警感觉系同一起事故造成的。此外,民警发现撞痕处没有其他车辆的车漆,竟留有疑似植物的新鲜组织,这两点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就在民警对此案的诸多疑点进行梳理时,无意中在该车旁边的一棵树上发现了线索。民警看到,树上的一大块树皮像是刚被扒掉,而且颜色和气味同车上遗留的植物组织类似。为了证实自己的猜疑,民警找到该工厂警卫室调取了院内的监控录像。果然,事情发生经过原原本本地还原在民警眼前,民警发现王某驾车在其朋友刘某的指挥下故意将车撞到树上,撞了一次后王某感觉车损不严重,便进行了第二次撞击,直到车损程度两人满意后才罢休,随后伪造了事故现场。
面对监控录像,两人顿时无言以对、羞愧难当,最终承认了串通骗保的违法事实。经王某(男,30岁,行唐县人)供述,今年3月份他从一朋友手里购买了一辆银灰色二手轿车。购买后,发现该车车身、车底有多处刮痕和凹痕,后咨询维修厂需花费1000多元钱,一想到要自掏腰包修车王某就郁闷不已。王某后来发现该车的商业险于2016年6月份到期,“买车险就为了车损后能得到赔偿,这不正是车险派上用场的时候吗?不用白不用!”于是,他把想法告诉了朋友刘某。刘某听后表示赞同,两人便琢磨找个“合适”的地方伪造事故现场,最终决定在刘某工作的工厂院内上演骗保戏。令二人没想到的是,如此伎俩因一个监控摄像头而未能得逞。
民警随后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两人尽管蓄意骗保未遂,但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两人不仅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而且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两人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后悔设局骗保,结果车非但没修了,反而撞了个乱糟糟,这样的蠢事他们今后绝不会再犯第二次了。
最后,民警依法将该车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董世杰 通讯员张庚鑫)